标准编号:JGJ 99-1998 标准状态:作废
标准简介
为在高层建筑钢结构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高度和结构类型符合表1.0.2规定的非抗震设防和设防烈度为6度至9度的乙类及以下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的设计和施工.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发布日期:1998-05-12
- 实施日期:1998-12-01
- 作废日期:2016-05-01
-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
- 起草人:蔡益燕、胡庆昌、周炳章、张耀春等
-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出版日期:1998-12-01
- 页数:1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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