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64.6-2023 用水定额 第6部分:城市绿地
标准编号:DB11/T 1764.6-2023 标准状态:现行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11/T1764《用水定额》的第6部分。DB11/T176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粮食作物;——第2部分:蔬菜和中药材;——第3部分:果树;——第4部分:畜牧业;——第5部分:水产养殖;——第6部分:城市绿地;——第7部分:液晶显示器材;——第8部分:集成电路;——第9部分:彩色电视机;——第10部分:服务器;——第11部分:显示器;——第12部分:饮料;——第13部分:白酒和啤酒;——第14部分:电池;——第15部分:整车制造;——第16部分:中成药;——第17部分:预拌混凝土;——第18部分:水泥;——第19部分:乳制品;——第20部分:调味品与发酵制品;——第21部分: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第22部分:焙烤食品;——第23部分:冷轧板材;——第24部分:印刷业;——第25部分:宾馆;——第26部分:学校;——第27部分:医院;——第28部分:机关;——第29部分:写字楼;——第30部分:洗车;——第31部分:零售;——第32部分:餐饮;——第33部分:沐浴;——第34部分:人工滑雪场;——第35部分:高尔夫球场;DB11/T1764.6—2023III——第36部分:游泳场馆;——第37部分:博物馆;——第38部分:体育场馆;——第39部分:地铁站;——第40部分:客运站;——第41部分:火车站;——第42部分:居民生活;——第43部分:洗涤。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水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节水用水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贾国栋、王万兵、徐锁军、余新晓、李泽东、蔡元军、李红、王若楠、王茜、李佳琳、徐琳。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11/T213城镇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11/T1769用水单位水计量与统计管理规范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绿地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用水定额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绿地、附属绿地和平原区造林(抚育期)用水管理。
- 发布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06-25
- 实施日期:2023-10-01
- 提出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归口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水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节水用水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
- 起草人:国栋、王万兵、徐锁军、余新晓、李泽东、蔡元军、李红、王若楠、王茜、李佳琳、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