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生态环境统计管理,规范排放源统计调查工作,现批准《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HJ 772-2022)
    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污染源统计》(HJ 772-2015)废止。

生态环境部
   2022年12月1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HJ 772-2022 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 HJ 772-2015 2022-10-22 2023-01-01

      出处: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212/t20221214_1007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