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国家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指导和规范国家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现批准《国家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国家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228-2021
  本标准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30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HJ 1228-2021 国家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2021-12-30 2022-03-01

     出处: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112/t20211231_965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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