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范和指导产业园区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批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
   该标准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 131-2003)废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9月8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HJ 131-202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 HJ/T 131-2003 2021-09-08 2021-12-01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