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488-2004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车载照明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编号:GA/T 488-2004      标准状态:废止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军华、丁正林、龚标、俞春俊。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7000.1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T8417灯光信号颜色GB/T12534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GB/T12678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GB/T17626.4-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4)QC/丁413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车载照明设备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铭牌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使用的车载照明设备。


  • 英文名称: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loghting equipment in vehicle at traffic accident scene
  • 替代情况:被GA/T 488-2020代替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2004-04-12
  • 实施日期:2004-10-01
  • 作废日期:2020-03-01
  • 提出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 起草人:王军华、丁正林、龚标、俞春俊
  •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4-10-01
  • 页数: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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