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811-2008/XG1-2014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标准编号:GA 811-2008/XG1-2014 标准状态:现行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傅姣、虞力英、刘雪梅、邵咏秋、李坤、应朝阳、是建荣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780:1997,MOD)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943胶粘剂术语GB/T5698-2001颜色术语GB/T10335.1-2005涂布纸和纸板涂布美术印刷纸(铜版纸)GA802-2008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3-2008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印章CY/T5-1999平版印刷品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分类、规格、适用范围、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和生产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 英文名称:Motor Vehicle Inspection Decal
- 替代情况:替代GA 811-2008
-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2008-11-11
- 实施日期:2014-09-01
- 提出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 归口单位: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 起草人:傅姣、虞力英、刘雪梅、邵咏秋、李坤、应朝阳、是建荣
-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16页【彩图】
- 采标情况:=ISO 3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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