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GB/T 26714-2011《油墨圆珠笔和笔芯》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及 GB/T 26717-2011《自来水笔及其笔尖》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T 26714-2011《油墨圆珠笔和笔芯》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及GB/T 26717-2011《自来水笔及其笔尖》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国家标准委 2015年4月29日 附件1: GB/T 26714-2011《油墨圆珠笔和笔芯》 第1号修改单 (报批稿) 一、将8.1.3条内容修改如下:8.1.3 圆珠笔和笔芯销售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及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型号、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年、月)、支数等标志。二、将8.4.2条删除。 附件2: GB/T 26717-2011《自来水笔及其笔尖》 第1号修改单 (报批稿) 一、将 7.1.5条内容修改如下: 7.1.5 销售包装标志 产品销售包装上应有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及商标; b)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c)产品型号; d)数量; e)生产日期(年、月); f)执行标准号。 二、将 7.4.3条删除。 出处:http://www.sac.gov.cn/gjbzgg/201512/ 声明:- 收藏 分享链接:https://www.jzlm.net/rjgj1/6234.html 分享到 :